第一條 總則
第一條為預防和減少文物、博物館單位火災危害.規(guī)范文物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程
第二條 文物消防安全檢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從嚴管理、防患未然“的原則、
第三條 上級文物行政部門對下級文物行政部門實施消防安全督察、文物行政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文物、博物館單位實施消防安全自查.適用本規(guī)程、
第四條 文物消防安全檢在的范圍包括:
(一)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和經(jīng)縣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登記并公布的其他不可移動文物;
(二)博物館、紀念館、陳列館等文物收藏單位:
(三)文物庫房、文物修復室、文物科技保護室等文物保管和科技保護場所;
(四)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工地;
(五)基他文物、博物館單位。
第五條 實施文物消防安全檢查,要落實文物保護和消防安全管 理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行業(yè)標準.切實增強檢查與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宜傳教育培訓能力、文物搶救能力。
第六條 各文物、博物館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和實施消防安全檢查,督促和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第七條 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文物、博物館單位要配合當?shù)毓矙C關消防機構確定本地區(qū)文物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或者文物,博物館單位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按當?shù)毓矙C關消防機構的要求做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